一、领证对象
认定合格人员(含师范类)。
二、领证时间
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5日(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:30—11:50,下午14:00—17:00。具体安排如下:
(一)12月22、23日发放幼儿园、小学教师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。
(二) 12月24、25日发放高级中学教师、中职教师资格证书。
三、领证地点
天河区教师进修学校3楼(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,天河区公安分局后面)。
四、领证材料
教师资格证书1本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。
五、领证要求
(一)申领人本人领取证书时,需出示身份证原件,并提供附件领证名册表中的序号。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,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申领人亲笔委托书。
(二)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务必放入个人人事档案,不得私自拆封。
(三)请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,逾期未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,不予保管证书。
联系人:彭老师,联系电话:85263069
原标题: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领取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
点击下载>>>
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
2015年12月14日